10年神曲翻火就翻脸?《QQ爱》词曲作者怒告王麟侵权
10年神曲翻火就翻脸?《QQ爱》词曲作者怒告王麟侵权
  • 2026-03-17 23:52:10
    来源:积雪囊萤网

    10年神曲翻火就翻脸?《QQ爱》词曲作者怒告王麟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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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一则律师声明函在音乐圈炸开了锅——《QQ爱》曲作者孙辉通过律师函要求歌手王麟立即停止商演演唱该歌曲,并下架所有相关视频。这场突如其来的版权风波,把这首15年前火遍大街小巷的“初代网络神曲”重新拽回公众视野。 律师函显示,孙辉作为《QQ爱》词曲著作财产权人,指控王麟“多年未经许可在多个线上平台及线下场合传播翻唱版本或进行商业性表演”。孙辉在接受采访时直言:“她这么多年一直在侵权,粉丝可能不知情,对我们也产生误解。”而王麟的回应火药味十足:“这首歌是我唱火的,我就是原唱!”双方各执一词的背后,藏着一段被时间模糊的版权往事。 公开资料显示,《QQ爱》发行于2005年左右,由耿珞作词、孙辉作曲,王麟演唱的版本凭借魔性旋律和“QQ爱呀真是奇奇怪怪”的歌词,成为早期互联网时代的现象级歌曲。王麟曾带着这首歌登上央视《开门大吉》,多年来商演中也常将其作为压轴曲目。但孙辉方强调,当年仅授权王麟演唱,并未转让词曲版权,“她把歌带火了,但不能因此侵占创作者权益”。 这场争议暴露出音乐行业长期存在的“原唱误区”。正如《年轮》版权纠纷中律师指出的:“著作权法里根本没有‘原唱’概念,词曲版权归属与表演者无关。”王麟认为“唱火即拥有主权”的逻辑,在法律上站不住脚。孙辉方透露,后续将启动正式诉讼,要求王麟赔偿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 有意思的是,王麟在采访中轻描淡写表示“《QQ爱》商演占比不到五分之一”,但网友发现她近期短视频平台发布的翻唱视频播放量均破百万。这场“翻火就翻脸”的罗生门,究竟是创作者维权还是利益分配不均?或许正如网友调侃:“当年靠QQ爱火遍全网,现在可能要靠‘法庭见’再火一次。”目前双方仍未就版权问题达成和解,演出商已开始紧急调整王麟的表演曲目。这场持续15年的“神曲恩怨”,最终会以法律判决收场,还是像许多版权纠纷一样不了了之?无论结果如何,它都给所有表演者敲响警钟:舞台上的聚光灯再亮,也照不亮法律的边界。毕竟在著作权面前,“谁唱火的”从来不是关键,“谁创作的”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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